2007年4月3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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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场交通事故撞出一个贪官
衢州市人防办主任尤匡宝昨被判刑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赵建民

  一场交通事故让一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,也让一个贪官就此露出了马脚。昨天下午,在这场交通事故中现出原形的衢州市人防办主任尤匡宝因受贿罪、私分国有资产罪、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。

  顶包作假引起检察官深查
  去年2月3日(农历正月初六)下午4点25分左右,随着一声巨响,一场交通事故划破了春节的喜庆气氛。尤匡宝驾驶的单位公车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猛烈碰撞,出租车司机当场被甩出车外,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尤匡宝当场拨打了110、120、122报警电话,并叫来了单位司机顶包认罪。
  5月11日,为安抚死者亲属,尤匡宝拿出了40多万元死亡补偿金。但当死者家属得知肇事者另有其人时,开始上访。事态变化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,作假的背后是否还隐藏着其他职务犯罪?随着步步深查,尤匡宝露出了他的狐狸尾巴。

  搞定一个工程好处费拿95万
  早在1999年底,东阳包工头金某找到了尤匡宝,要求承包人防办一装修工程。后来,在尤的帮助下,未经公开招投标,90多万的装饰工程就落到了金某的手上。为了感谢尤的帮助,金某先后两次送上5万元钱,尤都予以笑纳。
  尤匡宝数目最大的一笔受贿来自吴某。2004年上半年,吴某有意承接人防办的一工程,于是和尤匡宝取得联系。在尤匡宝的暗箱操作下,原本从事化工生产、毫无工程施工经历与管理经验的吴某取得了工程土建项目的承建权,而吴某则分4次送上了好处费95万元。

  套取国资提高福利
  自己的腰包鼓起来了,尤匡宝不忘给同事们也谋些“福利”。在金某承包的工程中,尤匡宝多次通过虚构、虚增工程造价的方法,套取国有资金,转入小金库,而后以“季度奖”、“月奖”的形式发放给职工。
  据查,2001年到2005年12月,在金某承包的工程中,共有28.2万元国有资金被套取。